装新家搬新房,按理说,是件高兴的事情,可是,东营的张女士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她告诉记者,家里刚刚安装的地板,竟然开始变形了。
根据张女士的指引,的确可以在部分地板的表面看到一些波浪状的褶皱,而在其它地方,也出现了空鼓的情况,这是怎么回事呢?
市民张女士表示,自己的房子还没装修完,地板就出现问题,她认为地板质量存在问题。情况真的如此吗?记者陪同她,来到位于东营星凯全球家居生活广场三楼的柏年嘉华地板了解情况。
东营星凯全球家居生活广场三楼柏年嘉华地板工作人员崔经理则表示,这个房子的四周和有衣柜的地方,都没有变形,也就是说,只有房子中间这一块存在变形的问题。
地板变形 销售商咋解释?
崔经理表示,事发后他们也到过现场,发现地板的确有变形。既然如此,谁应该承担责任呢?
东营星凯全球家居生活广场三楼柏年嘉华地板工作人员崔经理还表示,地板铺装了一个月,一直没有发现这个问题,保洁打扫卫生就这样了,肯定是见了水引起的变形,没见水不会变形,那事情真的像崔经理说的这样吗?
地板变形 保洁人员怎么说?
张女士表示,事发当天,家里的确进行过保洁,但当天她并没有在家,所以保洁人员如何操作的,她也不清楚。地板变形与保洁有没有关系呢?随后,记者找到了当天为张女士家做保洁的两名工人。
家程保洁有限公司员工表示,当时就使用海绵拖把拖过去,再用潮湿毛巾擦一遍,再用干毛巾擦一遍。对于地板商认为是保洁操作不当导致地板变形的说法,他们并不认可。
撬开地板 业主发现啥情况?
这事闹的,新地板装了不到60天,就出现了变形,搁谁谁也闹心,里外里张女士也没拖欠地板钱,也没拖欠保洁钱,现在出了事了,两边是各有各的理由,都不想负责。
张女士表示,保洁公司也称地板变形与他们无关,并书面说明了情况。张女人也认为,质量合格的地板不会因为一次保洁就立刻出现变形。事后找来了地板工作人员,拆开了部分地板,查找是否有进水。但还没拆几块,她就发现了一个让她更加气愤的状况。张女士又发现了什么问题呢?
张女士表示,当初看货时,她相中的是运用锁扣工艺的三层实木地板。但现在装在她家里的却成了插接工艺的地板,这让她不能接受。她认为这可能是地板出现变形的原因。
事情是不是像张女士说的这样呢?随后,柏年嘉华地板的工作人员也赶到了现场。对于张女士的质疑,他们会怎么答复呢?
东营星凯全球家居生活广场三楼柏年嘉华地板工作人员吴经理表示,这个张女士自己没盯好也有责任。
质疑地板遭调包 合同写了啥?
柏年嘉华地板的吴经理表示,当初她们把货送到之后,张女士并没有对地板的工艺提出不同意见,现在张女士再提出质疑,有点鸡蛋里面挑骨头。
对于地板的款式,双方争执不下。那么,张女士当初到底订购的是哪种工艺的地板呢?张女士找出了当时的订货收据。
在张女士出具的收据中,商品名称一行,只写了一棵树和三层实木的字样。而在张女士手上的“星凯全球家居生活广场商品买卖合同”中,商品名称只写了柏年嘉华,型号是待定。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地板出现变形后,张女士对地板的材质和样式都产生了质疑,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不让谁,这时候,合同也许是最好的证据,可是,当张女士再打开合同查看时,却发现商品名称定的非常含糊,这样的情况又该如何界定呢?咱们接着来看。
合同约定不明确 责任咋划分?
张女士出具的收据中,商品名称有一棵树三层实木字样。记者查询柏年嘉华地板的官网发现,一棵树系列的三层实木一栏有11种品类,每一种都有具体型号。那么,张女士的合同中,为什么没有写明具体型号呢?
东营星凯全球家居生活广场三楼柏年嘉华地板工作人员崔经理表示,由于厂家生产的三层实木地板,并没有符合张女士要求的颜色,所以,这款地板是另外定制的,因此没有具体型号。
记者发现,柏年嘉华官网服务保障一栏的承诺,客户订购产品,导购人员会详细正确填写订单信息,耐心与客户核对订购产品相关订购信息,注明应享受的优惠及服务政策,那么,这家店的工作人员这样做了吗?
记者向柏年嘉华地板工作人员提出质疑:“定制查扣工艺的时候,有没有提前告诉张女士会做成什么样子?”对此,东营星凯全球家居生活广场三楼柏年嘉华地板工作人员崔经理:“这个没有,因为当时张姐也没明确的说要哪一款。”
商家:地板工艺未告知消费者
崔经理表示,在制作地板时,的确没有告知消费者地板的具体工艺。但是他认为,消费者也没有指定某款工艺。张女士对这样的答复不满意,她要求退货被给予赔偿。但星凯全球家居生活广场的工作人员认为,张女士想退货,必须证明地板质量存在问题。
东营星凯全球家居生活广场工作人员表示,是不是质量问题,商场也很难说,商场需要政府部门的一个认定,只要是质量问题,我们全部赔偿。
张女士家出现变形的地板,究竟有没有质量问题呢?随后,张女士来到东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下设的国家石油装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执行标准更新,他们目前暂时无法进行检测,但他们已经跟省质检院联系好了,会帮着一块儿送过去。
消协提醒:订货合同要仔细
针对张女士的投诉,东营市黄河路工商所也介入了调解。那么,对于双方的行为应该如何界定呢?记者也电话咨询了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公职律师唐雪宇。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公职律师唐雪宇表示,在没有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就变更制作工艺,是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以广告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商品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提供商品的实际质量,与原来的质量相符,也违背了这条义务。
对此,唐律师也特别提醒,消费者与经营者在订立合同时,一定要对商品的品牌、规格、数量、工艺等元素进行明确细致的约定,以免后续产生纠纷。
一方面是商家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向消费者进行具体的约定,一方面是消费者粗心大意,没有仔细的查验合同提出质疑,现在出现了问题,只能依靠法律来界定双方的责任,希望双方在检测结果出来后,能够好好的协商,解决此事。
责任编辑:林晗枝
- 买家具遭“调包” 律师:涉嫌欺诈可要求赔偿2016-12-23
- 装修用木地板患病率80% 你说木地板好还是瓷砖好2016-11-17
- 工商局公布木地板“黑名单” 富林等榜上有名2016-08-29
- 酷暑赤脚才清爽 木地板打造轻松一夏2016-07-05
- 特价木地板发霉 商家:因储存运输受潮2016-07-05
- 最新曝光台 频道推荐
-
室内装修污染危害大 装修污染检测、索赔全攻2017-01-06
- 进入图片频道最新图文
- 进入视频频道最新视频
- 一周热点新闻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