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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凭证,但不少人在签合同时大笔一挥,出了问题之后不仅无法维权,反被商家牵着鼻子走;还有人缺少法律知识,让不良商户钻了空子还不自知……家居消费中因合同引起的纠纷和困惑不计其数,京华家居结合业主真实案例,提示您倘若遇到此类问题该如何处理。但更重要的是,购物时保留凭证,细签合同,避免合同变成一纸空文。

家居消费谨防合同变空文 购物留凭证条款细推敲

不予返工可否解约?

案例 1

“我家装修进行了一半,装修公司的施工质量却一直不能满足我的要求,我请施工队返工,但工长拒绝。他认为工程没问题,而是我要求太高。如果重新做,就再出一份钱,而且延长工期。当时签的家装合同中明明写着‘有质量问题的工程,装修公司必须返工,而且费用由施工方承担’。现在施工方这样耍无赖,我想和他们解除合同再找别家公司做行吗?”——业主赵女士

>>解读 不符合标准才可返工

2013版《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下称《北京市家装合同》)中规定,因乙方(装修公司)责任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也就是说,工程质量差是返工的前提。那质量是否符合验收标准由谁判定?工程专家孙培都介绍,若业主不认可家装公司质检部门的判定,如家装公司是入驻卖场的,可找卖场介入;还可请第三方监理公司判定质量。若有异议,可拨打12315等投诉电话,寻求工商局调解。若调解无效,工商局会建议双方进入诉讼程序。诉讼开始后,法院会指定第三方鉴别工程质量。

至于赵女士想解约的想法,北京今朝装饰公司工程部经理崔涛称,家装工程中业主中途解除合同的情况时有发生,《北京市家装合同》中第十二条第3款规定,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业内人士表示,一般业主提出解约,家装公司会提出总工程款10%左右的赔偿要求。

>>支招 中途退单或遇高收费

业内人士表示,业主对施工质量有异议完全可以走投诉的路径来解决。如果确实不合格,损失应由家装公司承担。不过提醒业主要理性看待合同条款。工程不合格是指不符合验收标准,并非业主的个人评价。“大部分家装公司做的是普通家装,只要符合验收规范就是合格工程,但很多业主自己有更高的要求。也有施工队或小公司觉得伺候不起,直接甩手不干的。”建议消费者事先了解一些工程验收要点,既不要放松工程质量监督,也不要矫枉过正。

至于赵女士想解约后另找公司来做的想法,业内人士表示解约除了需要赔偿装修公司部分违约金外,剩下的半拉子工程虽然也有公司接单,但会详细签订合同,与前面的工程划清责任。还有业内人士表示,接手的公司会将价格至少提高一倍。“这种中途退单的工程,各家装公司心里都有数,很多是业主对工程要求特别高,再加上旧工程的拆改。为了工程顺利进行,接手公司会将业主挑剔的部分考虑进去,工程款必然增加。”

新增吊顶工程如何变私单

案例 2

“我家卧室的吊顶在工程保修期内开裂了。装修公司却表示,因为原来没有这个设计,属于‘私单’,所以不负责保修。我回想了一下,当时是在工程做了一部分后才与工长、设计师商量着加个吊顶。增项款交给了工长,他说会交给公司。我这怎么就成了私单呢?”——业主陈先生

>>解读 私单不享受保修

《北京市家装合同》第六条第四款规定,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这已经明确指出了,家装公司不需要对私单负责。崔涛介绍,如果业主要增项或减项都要通过填写家装公司的相应单据来完成。如果没有变更单据,一般都认为是所谓的私单。日后出现问题,只能消费者自己想办法解决。

>>支招 项目变更需书面约定

陈先生的亏就吃在没有仔细研读合同及过分相信工长上。《北京市家装合同》第六条第一款就明确指出,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这就提醒消费者,一旦项目变更应该有书面约定。但陈先生根本不了解合同内容,直接把钱交给了工长。建议消费者多长个心眼,除了了解合同外,对于结算的问题也不能轻信他人,即使是他人代缴,也应索要和保留相关票据。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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