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内的彩电坏了,恰巧该型号电视机已经停产,按照规定,消费者可以更换其他型号的产品。然而最近,江苏连云港灌云县的孙女士当初以8000余元购买的彩电无法维修,却只能更换售价6000元左右的,这让她感到很郁闷。
停产彩电换新遇烦恼
孙女士家的彩电是2014年12月购买的,商家承诺整机保修一年,液晶屏保修两年,主要零部件保修三年。今年7月,她发现彩电显示屏花了,该品牌售后服务人员上门检测后表示,电视机无法修复,因为该款产品已停产。
“后来我联系了经销商,商家表示按照规定可以更换一台新电视。”于是,孙女士满心欢喜地来到经销商处挑选电视机,却发现,商家给出可供挑选的电视机售价均在6000元左右。“坏了的电视机可是花了8000多元买的。”这让孙女士难以接受。
对此,商家表示,电视机技术发展很快,现在提供给孙女士挑选的几款电视机,虽然价钱不到8000元,但其型号规格都比她原来所买的高。
“三包期”内换新是按价格还是按规格
那么,“三包期”内换新,究竟是按价格还是按规格呢?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认为,商家的说法也有一定道理,因为电子产品跌价比较快,这是一个常识,消费者在使用电视机接近两年后仍按照两年前的价格要求换货,不是太合理,也是对商家的不公平。张律师认为,商家让孙女士所选换货的电视机型号和规格不低于她原来所买电视机,没什么过错。
消费者可与商家协商退货
对于孙女士的遭遇,连云港市灌云县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商家的说法的确有一定道理,消费者如果认为不合理,可以要求退货。因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三包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经销商应予以退货。
至于退货是否收取折旧费,该负责人认为,这得视情况而定。根据“三包”规定,如果故障产品在整机保修期内,退货时商家应按发票上的销售金额全额退款,而不应该收取折旧费;但如果过了整机保修期而只是零部件仍在保修期内,在是否收取折旧费上就要双方协商解决。
最终,孙女士付了600元折旧费后商家给予退货。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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