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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家居、欧派门业商标撞脸 消费者认知模糊

资料图。

“欧派门业带案上市,不管怎么说都是企业的一大硬伤。将来案件的宣判也无疑会对股价和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电视画面中,著名影星蒋雯丽温文尔雅地从橱柜旁走过,说着那句深入人心“有家、有爱、有欧派”的广告语,这则广告曾让欧派品牌迅速扩大其知名度。

几年过去了,代言人还是那个代言人,欧派品牌却遭遇“撞脸”。原来,市场上不止有一个“欧派”。另一家“欧派”也请蒋雯丽做代言人,广告语是“幸福家,欧派门”。

值得一提的是,两家“欧派”先后在证监会网站预披露招股书。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家居),与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门业),两家“欧派”先后向A股发起IPO冲刺。

2016年12月21日,证监会公开信息显示,主板发审委审核五家企业均通过。这五家企业分别是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浙江木门制造企业-欧派门业的招股书中披露,还有商标诉讼案未完,对此,证监会对此案件进行了询问。

欧派门业带案上市

临近年底,证监会的IPO审核结果不断出炉。

据记者了解,在众多上市公司中,建材企业在主板上市的企业不少,但以木门为主体经营的上市企业在主板却不多见。

虽然通过审核,但欧派门业与欧派家居的商标纠纷也引发业内的关注。

2016年12月21日,证监会对通过审核的欧派门业提出五点意见,并对未了的诉讼案表示了关注。

证监会要求欧派门业的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针对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在“欧派”商标上存在数起尚未了结的商标诉讼案件,发行人已经和将要采取的相应措施和诉讼最新进展情况,是否对持续经营产生影响。除上述诉讼外,是否还存在其他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事项。请保荐代表人针对上述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对于案件的进展情况,法治周末记者致电欧派门业相关部门,但截至发稿时,未得到回应。

对于两家“欧派”的商标纠纷,此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该复审裁定认为,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9722997号“欧派凡帝尼”商标的注册申请中所指定商品“金属门、金属窗、金属家具部件”与欧派门业拥有的第3134909号注册商标中有关指定商品属于类似商品,且构成近似商标,因而裁定不予核准其第9722997号“欧派凡帝尼”商标在“金属门、金属窗、金属家具部件”商品的注册。

但欧派家居不服,后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于2016年7月22日作出行政判决,驳回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2016年8月12日,原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对该判决提出上诉。截至记者发稿之日,前述上诉案件尚在诉讼程序之中,尚未了结。

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克峰律师向法治周末记者表示,品牌“撞脸”也包括在后市场主体恶意攀附在先市场主体商誉,即“傍名牌”的情形。而在这种情况下,后市场主体要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和损害赔偿的责任。

责任编辑:林晗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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