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企业合同可以享受折扣,签订卖场合同只能按照原价购买,但消费者得到的后期服务和保障是一样的。”一位产品销售员这样对记者说。尽管目前家居卖场通过多种途径规范产品价格,营造理性购物氛围,但消费心理的转变可能要相对滞后。
个别企业的销售人员抓住一部分消费者“热衷讲价”的心理,绕过卖场直接与消费者签订企业合同,而消费者在满足“打折”需求的同时,却很有可能无法与签订卖场合同的消费者享受同样的消费权益。
签订企业合同享受同等待遇
记者近日来到卖场的地板销售专区中某品牌展厅,在看过产品后表示价格可能超出预算,该品牌销售人员称有两种方式可以享受折扣优惠。第一种方式是签订企业合同。她向记者解释道,卖场合同与企业合同的不同主要在于前者是由卖场、企业双方盖章,而企业合同只由企业一方盖章。
记者随后问到,如果一旦出了售后问题,卖场是否还能承担相应责任?这名销售人员表示,其实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就算消费者找到卖场,卖场也是让生产企业解决,所以企业合同和卖场合同本质上并无太大差异。
更改卖场合同购买信息
随后这名销售人员又向记者介绍了第二种打折方式,她表示可以签订卖场合同,但是需要改变一下合同上的数据。她举了个例子,某型号地板标价是每平方米100元钱,如果购买100平方米,那么需花费共10000元。但是他们可以在合同上的“购买平方米数”一项将“100平方米”改为“90平方米”,实际仍按100平方米地板出货。
那么最终的价格则变成了9000元,节省1000元钱,相当于打了九折,并且同时享受卖场和企业的双重保障。而在其他一些地板品牌展厅,销售人员大多表示可以这样做。
只开收据可享优惠价格
随后记者在灯具销售专区又碰到了一家可以“巧妙打折”的商户。
销售人员向记者表示,店中有些产品可以特价优惠,折扣幅度将近五折。但是不能签订卖场合同,于是记者询问是否是签订企业合同,销售人员摇摇头,表示只会签一张收据,但是会将所购产品的基本信息写清楚,收据上不会加盖任何公章。
记者表示担心售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该销售人员称如果担心质量问题,建议签订卖场合同,但是“价格上就没有这么优惠了”。
企业:不允许签订企业合同
对于“更改卖场合同中的购买信息以获得优惠”这一做法,消费者表示从心理上总觉得原价购买不划算,尽管填写了不实的信息,但是既然签了卖场合同,卖场也应该负责到底。而对于自己而言,既享受了折扣,又同样可以获得企业和卖场的双重保障,看起来是件很合适的事。
记者致电了一家在卖场中遇到的“可签订企业合同”的地板企业,其北京区负责人明确表示,企业不允许和消费者签订企业合同,如果出现此类情况库房审核也不会通过。而对于卖场销售人员为何有此一说,这名负责人表示对此并不清楚,需要调查了解一下。
责任编辑:庄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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